司机规章制度
在现在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司机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机规章制度1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窟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办主任反映。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回复。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复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册元。
第二十一条总办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一、使用对象及缘由:
(一)、对象是指全局职工及配偶、子女、父母,离退休人员。
(二)、缘由是指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
1、病重、病危急需就医的:
2、病重、病危急需转院的;
3、病重、病危急需请外地专家会诊的。
二、审批程序及权限:
(一)、由本人或家属向本单位领导提出申请,单位领导向分管局领导或主管领导请示批准。
(二)、县外省内的,由分管局领导批准;跨省外的,由局主管领导批准。
(三)、使用前,应向县局后勤科领取并填写《因私用车审批表》,但在突发性紧急情况下,也可先使用后补填。
三、符合因私用车条件,经请示领导同意的,费用由县局承担。
四、对擅自私用公车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处理。
五、本规定自二o二0年三月十日起施行。本局原有的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由局后勤科负责解释。
司机规章制度2第一章目的
第1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司机的管理,本制度为涉及事项按照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2条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3条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司机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4条严格遵守公司用车规定,拒绝乘车员工公干期间办私事的要求。
第5条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司机必须在司机班等候工作,若临时有事离开须向班长说明去向和时间。
第6条司机请假,必须经相关人员批准,专车司机须经领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7条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矿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与开除处理。
第8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9条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者联系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
第10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11条司机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第12条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员工车内吸烟时应礼貌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3条严禁在车内赌博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与严重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查处。
第14条司机下班后,车辆需回库。第一次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车辆附件一切损失由司机负责,如车辆失窃,司机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15条离开车辆时,司机应注意以下两项。
(1)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2)车内放有物品文件,司机必须离开时,应放置在安全区域内。
第16条出发前,司机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的工作。
(1)出发前,应确定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行车路线。
(2)收车后,应填写《车辆使用日志表》,包括目的地、乘车人、行车时间等 ……此处隐藏6724个字……车情况及车辆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做好车辆相关费用的审核、监控。
2.班车、小车司机
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严禁病车上路。
每次出车须提前十分钟准备车辆到达用车地点,不得用喇叭催客户上车。
与客户见面时,要面带笑容,热情问好,以礼相待,请客户上车。
注意行车平稳,遇上不平的路面要提醒客户坐好扶稳。
遇到交通堵塞时,须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绕道行驶。
遇到客户要求在禁停路段停车,要耐心解释以求客户谅解。
候车时必须留在车上,严禁翻动客户物品。
严格执行部门的各项规定,不计较个人得失。
提醒客户带齐行李下车。
客户下车后,马上检查车上有否遗留物品。
客户遗留物品应迅速设法归还客户,未能归还的必须交人事行政部处理。
酒后及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后禁止驾驶车辆。
证件失效或不完备禁止驾驶车辆。
坚守岗位,候客时不准无故离开车位,不准打瞌睡、抽烟或看书报,因事获准离开时,熄火并关好车门。
每月整理车辆行驶记录交司机班长进行综合管理和记录。
五、车辆日常检查、维修及保养管理规定
1.车辆保养由班长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人事行政部及时汇报,待人事行政部同意后方可执行。
2.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班长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司机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司机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能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3.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4.班长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5.班长需每月向人事行政部汇报一次一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6.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班长或人事行政部讲明情况,由班长或人事行政部派专人处理。
7.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9.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10.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11.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12.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
13.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14.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15.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班长报告。
16.检查发动机润滑油、冷却液。
17.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18.检查轮胎气压,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19.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20.放尽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21.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好。熄灯、熄车、人排档位,拉紧手制动器。
22.收车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锁好防盗锁。
六、驾驶员奖罚条例
(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甲类过失。
1.不按时上班、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公司、不按规定请假者(超过3小时作旷工处理);
2.未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或同意,私自出车、办私事或将车辆私自开出、停放或过夜者;
3.在出车前和回来后不检查车辆,发现故障不立即向车队班长或主管领导报告情况和申请维修者(若造成车辆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并予以辞退);
4.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不按照车辆规定的行驶速度使用档位或操作其它设备者(若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5.遗失车辆相关证件或车辆钥匙者(相关补证费用及相关补证手续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6.车厢内、外部不清洁、不干净者;
7.车头烟灰盒堆满烟灰或烟蒂的驾驶室脏乱不堪、乱吐、乱扔者;
8.不保持个人卫生整洁的,穿着不整齐的,上班时穿拖鞋出入办公区域或驾驶车辆者;
9.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安全注意事项学习者。
10.不按规定停车,长时间启动车辆吹空调者。
11.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及核定车辆状况,擅自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乙类过失。
1.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者;
2.不按规定接听电话和回复公司电话,手机不按规定24小时开通者(扣罚当月通讯费,若屡次重犯,按照违纪予以辞退);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丙类过失。
1.未经领导批准,私自使用公司车辆运载私人物品、非公司人员及政府规定的违禁物品者(若造成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2.未按规定报销,弄虚作假,侵害公司利益者,一经发现按超出部分的10倍罚款,并予以辞退。
(四)事故处理及其他相关奖惩条例
1.驾驶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做到:
立即停车,保持车辆肇事状态,亮危险应急灯,并设置障碍标志,如有伤者,应把伤者送附近院抢救(伤者移动时应标明位置);
利用一切通信工具或拦截过往车辆向当地公安交警报案,同时打电话回公司回报情况,将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车辆损失情况及货物损失情况详细报告,以便获得公司领导的指导意见;
如有死亡,应保护现场,并尽量寻找现场目击证人,想办法要求证人留下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联系取证;
在公司安全人员或事故处理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应听从交警指挥,协助处理现场,并记下对方车牌号码,事故处理经办人姓名、事故处理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便处理。
2.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负完全法律责任,并按车辆事故规定承担经济赔偿则任,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经济赔偿承担比例按公安机关的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的结果区分,具体规定如下:
负完全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经济损失的200%赔偿;
负主要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的经济损失的150%赔偿;
负同等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经济损失的100%赔偿;
无责任、且驾驶员相关证件齐全的,无须赔偿。
3.驾驶员因违反交通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进行执法和处理的,一切罚款和费用自行承担。